近日,美國總統(tǒng)特朗普簽署公告,依據《1962年貿易擴展法》第232條款,對進口鋼、鋁、銅及相關衍生品關稅進行重大調整,涉及征稅方式、稅率分級及部分國家特殊安排,將于美東時間4月6日凌晨00:01正式生效,相關企業(yè)需及時調整報關策略。
關稅調整六大核心要點
(一)大宗基礎金屬產品:維持50%關稅不變
鋼卷、鋁板、銅棒等完全或幾乎完全由鋼、鋁、銅制成的基礎產品,仍按商品全值征收50%關稅。
(二)金屬衍生品:實施分級稅率管理
針對鋼、鋁、銅衍生品,按金屬含量及產品類型差異化下調關稅,具體分為三類:
1.金屬含量低于15%的衍生品:關稅從50%降至0,涵蓋各類低金屬含量日常用品及小商品;
2.金屬含量大于15%的衍生品:關稅降至25%,包括家電、家具、五金工具等;
3.金屬密集型工業(yè)及電網設備:2027年12月31日前適用15%稅率,2028年起轉為25%。
(三)含美國本土金屬產品:適用10%優(yōu)惠稅率
海外制造、完全使用美國產鋼、鋁、銅為原材料的產品,適用10%關稅,企業(yè)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(四)英國原產產品:特別關稅安排
英國原產大宗金屬產品按全值征收25%關稅,衍生品征收15%關稅,需滿足金屬在英國冶煉、熔煉或鑄造的條件。
(五)俄羅斯相關產品:維持200%高關稅
原產于俄羅斯的鋁制品及其衍生品,或含俄羅斯冶煉原鋁的產品,繼續(xù)適用200%從價稅率。
(六)補充規(guī)則:不重復征稅
同時含鋼、鋁、銅多種金屬的產品,僅適用一次相應稅率,不重復征收。
本次調整涉及數千種相關產品,對全球出口企業(yè)、貨代及清關行業(yè)影響顯著。